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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响应,因“势”制宜——崖州大队针对3月24日中心渔港施工工地板房火灾采取紧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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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8 08:44

  3月24日晚18时许,三亚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崖州区中心渔港施工工地板房发生火灾。”大队立即调派崖城中队23名指战员4辆消防车赶赴现场。中队赶到现场后发现,现场火势处于燃烧阶段,过火面积约90平方米。3分钟后大队全勤指挥部到场。19时23分现场处置完毕后移交港门边防派出所封闭现场。20时,现场已无情况,大队全勤指挥部撤离并将火灾相关责任人带回大队进行询问。
  3月25日上午,为吸取中心渔港火灾教训,大队陈炎雄副大队长立即将所有人员分为三组分别就火灾调查和中心渔港火灾隐患排查全面开展整治,第一组由陈副大队长陪同支队火调科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第二、三组由大队防火参谋联合港门边防派出所和业主单位分别对渔港交易中心商铺、中心渔港在建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经检查发现,交易大厅内商铺普遍存在电动车存放充电、明火做饭、泡沫箱随意丢放以及人货未分离等情况,经与渔港工作人员明确管理方后,约谈管理公司,要求在两日内,拆除所有夹层和床位,禁止在大厅内部使用明火做饭和停放电动车,制定泡沫箱管理办法。在建工地方面,先后检查了海南宝岛建设有限公司和中建钢构有限公司的在建工地,两处工地均存在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管理不到位,演练及防火巡查不到位,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部分住宿房间电线乱接乱拉,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等问题,大队监督员当场责令两家单位限期整改,海南宝岛公司的工地住宿人员当天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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